日前,有心臟病人在醫院門前病發之後逝世,引起社會各界對搶救心臟病人過程的廣泛討論。身為心臟病人或其家屬須懂得在心臟病發時的正確處理步驟:
危急事故處理
第一步:留意病者情況/初步判斷
若發覺病者感到非常不適,如暈倒、氣促及心絞痛等,服用藥物(如:三粒脷底丸)或心絞痛持續超過30分鐘後仍未見改善,應即時致電999求助熱線或直撥2735 3355消防處救護車調派中心,要求緊急救護服務。
第二步:電召救護車
為使控制中心人員能更有效率地調派救護車,當線路接通後,致電者可提供以下資料:
- 發生事情(例如:可強調患者曾有心臟病歷史、懷疑心臟病發、出現暈倒、氣促、心絞痛症狀等)
- 要求的緊急服務(例如:救護車)
- 聯絡電話
- 詳細事發地址(例如: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地下3室)
- 簡述病者情況(例如:年齡、性別、病歷等)
第三步:等待救護車
- 鬆開束縛衣物,保持呼吸暢通
- 安排病者於一個舒適的地方躺下,等候救護車到達
- 留意呼吸,脈搏及神志清醒程度
- 給予病者安慰,以舒緩緊張情緒
- 如發現患者人事不醒,應立刻讓患者平放,保持氣道暢通,檢查呼吸,有需要時,給予人工呼吸
- 如心臟停頓,應即時施行心肺復甦法
- 若身處室內,應打開門鎖,方便救護人員進入急救
其它特別注意事項:
- 不宜自行徒步或乘車到急症室
- 不宜留下病者獨自一人
- 避免否認、逃避面對心臟病復發,以免延誤接受治療的時間
- 避免讓病者隨意移動,以免增加心臟負荷
- 避免讓病者進食任何食物,急救藥物除外(如脷底丸、哮喘噴霧劑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